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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小蜜施工技术交底文件

 
监理工作综述与重点事项交待

一、监理工作综述
本技术交底文件根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18及各地方验收标准综合编制,部分家装的工艺要求是装小蜜监理对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的补充。

装小蜜监理是受客户委托,主要对此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作查验,对材料供应、现场文明、安全防护等方面代表客户进行监管,并对增减项目、施工进度、流程安排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查验的施工质量问题会以APP日志报告的形式向客户汇报,并跟踪整改、监督整改的结果。

如监理已经说明此工作必须经过监理的验收或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时,施工方应执行此要求,监理不在场时主控项目的整改需要施工方留下图片为证,否则会造成拆除相关部位进行检查,此拆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如果施工方对不合格项目拒不整改,可能会导致阶段验收不合格,将影响工程款的支付。

如有涉及改建、搭建、防水、外立面、屋顶等项目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或出具施工技术方案,装小蜜监理不参与设计方案讨论与相关用材的确定,不参与施工方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监理仅对施工方案的实施可行性作判定,并监督施工方的实施。

二、重点事项交待

  1.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与预算的材料工艺说明进行施工,开展预检、自检工作。
  2. 施工方的施工规范或预算的工艺说明应以国家、地方现行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为基础,如有特殊工艺要求应提前告知监理。双方标准如有争议,按照或高于国家或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3. 施工方应参考本技术交底文件中的施工要求、工艺及数据,实施有困难或与合同、预算有矛盾时,应提前向监理和客户说明。
  4. 监理提出的合理的处理意见,请施工方务必重视,落实整改。
  5. 施工方及现场人员应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对装修的相关规定,安排好施工时间,不乱丢垃圾,不高空抛物,做好公共区域的成品保护。
  6. 每日工作完成清场或无人施工时,请关闭水、电、燃气、门窗,整理材料、清理垃圾。
  7. 施工方应做好现场管理,重视施工安全,防止电击、机械伤害、火灾、跌落等事故出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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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与安全管理要求
一、现场管理

1.1强制性要求

1.1.1 现场安全防护要求:

  • 施工用电必须经过临时电箱,临时电箱必须接地。
  • 插座取电具有有效的漏电保护功能。
  • 禁用明火、热得快及自制发热材料,进行烧水、烧饭、取暖等行为。
  • 电动工具与接线板等必须使用强电导线为电源线,完整无破损。
  • 未完成的阳台、平台、洞口等部位或区域必须具有牢固并安全的护栏。
  • 不得高空抛物。

1.1.2 成品保护要求:

  • 对电梯口、公共通道的墙地面等部位进行保护。
  • 及时对施工的半成品与成品进行保护。
  • 对客户自购的材料及时进行保护。
  • 安装后的卫浴产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使用。

1.2 安全防护具体要求

本要求与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规定作补充,请施工方在与本要求不冲突的情况下,开展现场安全工作。

1.2.1 临时用电要求:

  • 工地施工用电必须经过临时电箱,临时电箱应有接地连接。
  • 临时电箱的电源线必须完整。
  • 电动工具与接线板等必须使用强电导线为电源线,完整无破损。
  • 照明灯具应使用开关控制。
  • 工具、电器应使用插头插入插座取电,插座具有有效的漏电保护功能。
  • 带电导线不得裸露。
  • 施工区域及主要通道应保证适量的照明,临时固定灯具的高度不应低于2.4m。
  • 临时移动照明应采用带保护的手持行灯。

1.2.2 扶梯、脚手架要求:

  • 木质人字梯应牢固,高度应≤2m,并具有张开限位及防滑措施。
  • 跳板应牢固、无断裂可能。
  • 高于5m以上作业时,应采用金属脚手架。

1.2.3 明火、危险品要求:

  • 配备2只及2只以上有效的灭火器,保持至竣工验收。
  • 切割、电焊施工区域,应单独配置2只及2只以上灭火器。
  • 易燃、易爆的材料应单独放置,保持一定通风,应放置2只及2只以上灭火器。
  • 禁用液化气等明火、热得快及自制发热材料,进行烧水、烧饭、取暖等行为。
  • 非吸烟区域禁烟,吸烟区注意不要有易燃易爆物品,掐灭烟头,避免火灾。

1.2.4 围护、护栏要求:

  • 未完成的阳台、平台、洞口等部位必须具有牢固的护栏,应配备警示标识与提醒措施。
  • 楼梯必须具有牢固的临时扶手,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00cm,栏杆间距不大于50cm。
  • 钢结构楼梯的踏步,应临时采用木工板或多层板垫实并固定。

1.2.5 综合要求:

  • 不得高空抛物。
  • 拆除室外物件时,注意坠物管理与人员安全管理。
  • 现场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 现场无人时,应关闭水源、电源、燃气,关好门窗,整理好材料。

1.3 成品保护具体要求

  • 及时做好建筑原有设备、设施、电梯口、公共通道墙地面等部位的保护工作。
  • 对进户门、阳台门及门槛进行保护。
  • 对安保、安防设备进行保护,临时拆除但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备作好保管。
  • 对施工的半成品与成品进行及时的保护。
  • 对客户自购的卫浴/电器等产品进行保护。
  • 安装后的卫浴产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使用。

二、水电阶段施工要求

二、水电阶段

2.1 强制性要求
2.1.1 强弱电
  • 线管内导线必须整根排设,中间不得有接头与扭结。
  • 强电中不同回路、用途、电压的导线禁止同管穿设。
  • 禁止不同回路的导线间拆借相、零导线。
  • 原等电位装置不可以拆除或被其它装饰物固定遮盖。
  • 线管内导线必须整根排设,中间不得有接头与扭结,接头应在过线盒中设置。
  • 强弱电不得同管穿设,强电线不得单管单线铺设。
  • 强弱电线管(软管)、开关插座底盒等必须使用阻燃材料。
  • 二分之一的墙体(15cm厚)开槽时,禁止两面开槽及开设横槽。
2.1.2给排水
  • 排水管道应伸出墙地面20cm及以上,原装修低于地面的管道做接出处理
  • 保证排水管合理坡度,多管并口时应采用Y型斜三通按顺水方向连接安装
  • 地漏、浴缸、淋浴房的下水管接入具有存水弯的原管道
  • 厨房水槽排水管不得暗敷排设
2.1.3新砌墙体
  • 湿区新砌墙体时,底部应做高度150mm-200mm的混凝土防水带
  • 新墙体必须与原墙体具有拉接措施
  • 轻质砖新砌墙体时底部应用混凝土或红砖做加强基础
  • 新砌墙粉刷之前,在新老墙连接处铺上钢丝网,并分层粉刷
2.2 施工准备具体要求
2.2.1 放线与定位要求:
  • 根据红外线放线仪,每个区域都需要弹水平标准线。
  • 将地面水平、平整作测量、检查,确定好地面完成面高度,弹出地面完成面线(注意地暖施工高度)。
  • 在地面完成面线的高度基础上,弹出插座标准线(常规插座的底边300mm左右,其它插座根据设计要求),开关标准线(常规开关的底边1300mm左右)。
  • 弹出吊顶完成面线。
  • 确定与标示给水管、排水管的各个位置(需要客户确定)。
  • 确定与标示各个开关、插座的位置(需要客户确定)。
  • 标出开槽走向位置线,明确开槽走向方案。
2.2.2 钻孔要求:
  • 钻孔直径应小于1/3的梁高度,钻孔中心宜在梁有效高度的中和轴上,底口应高于梁底7cm以上。
  • 梁内受力筋不得受损。
  • 梁的支座边剪力较大,该区域(梁根部500mm内)应减少钻孔或避免钻孔。
  • 中央空调应选用带提升泵的内机。
  • 钻孔孔径与管径匹配,不宜过大。
  • 避免连续钻孔,不得将梁中间掏空。
2.2.3 开槽施工要求:
  • 四分之一的单墙禁止开槽。
  • 二分之一的墙体(15cm厚)开槽时,禁止两面开槽及开设横槽。
  • 一砖墙体(24cm厚)开槽时,应限制开横槽长度(应控制在1m内,窗台下方允许开设),并应限制宽度(不超出三根并排管)。
  • 配电箱分配至插座(柜机)的线管从下方引出,灯线及其它用管(挂机)均应从上方引出。
  • 并排管应避免超宽开槽导致墙面空鼓,相邻管槽之间的粉层如有松动应凿除。
  • 开槽宽度应大于5D(D为线管直径)并不小于3.5cm,开槽深度确保管槽修补砂浆层不小于10mm厚(水管应15mm厚)。
  • 线管与线管之间需要具有≈10mm的间距。
  • 混凝土墙体开槽时,钢筋不得切断、敲弯,外露的钢筋要及时保护(涂刷防锈漆)。
  • 地面开槽不得损坏结构层(一般地面有找平层可开槽),预制楼板地面开槽不应超出找平层厚度。
  • 地面电线管弯管直径应≥10D(D为线管直径)。
  • 混凝土空心砌块砖的墙体不应或减少开槽,如必须开槽应提前向客户说明。
2.3 强弱电施工要求
2.3.1 线管线盒安装要求:
  • 配电箱、线盒与线管之间应用锁扣(杯梳)连接。
  • 强、弱电线管平行间距应分开150mm以上,交叉时应做长于300mm的屏蔽措施(带屏蔽功能的弱电线可以放宽要求)。
  • 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不建议排设电线管,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客户沟通说明。
  • 可挠性金属导管与金属柔性软管不能做接地或接零的接续导体。
  • 强弱电线管(软管)、开关插座底盒等必须使用阻燃材料。
  • 按摩浴缸的插座须由开关控制,开关操作应设置方便。
2.3.2 导线穿线:
  • 线管内导线必须整根排设,中间不得有接头与扭结,接头应在过线盒中设置。
  • 强电中不同回路、用途、电压的导线禁止同管穿设。
  • 禁止不同回路的导线间拆借相、零导线。
  • 强弱电不得同管穿设,强电线不得单管单线铺设。
  • 不同频率的弱电线不可以同管穿设(带屏蔽功能的弱电线可以放宽要求)。
  • 弱电线两端进行编号,编号标识应牢固、清晰、防水。
  • 原导线继续使用时,施工方应做导线测通及绝缘测试,合格后再连接新导线。
  • 具有防潮防水要求的开关插座,均应按防潮要求进行定位与安装。
2.3.3 配电箱安装要求:
  • 配电箱移位时应安装在干燥部位与区域,操作方便。
  • 总开关不宜使用带漏电保护的断路器。
  • 采用双进双出断路器,排列应先照明后插座。
  • 能接触到人体的电器所使用的插座,必须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 接入配电箱的导线不得有≥2mm的裸露部分。
  • 多根导线并线接入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2.3.4家用配电箱常规设计参考:

 参照以下方案配置配电箱时,施工方还需要与客户沟通说明,科学配置,不超配减少隐患。

1) 2房建议配置

2) 3房建议配置

2.3.5 等电位要求:
  • 原等电位装置不可以拆除或被其它装饰物固定遮盖。
  • 如需要移位必须做好与原装置的连接。
  • 金属浴缸支架与电动机外壳应可靠连接于等电位桩,其它需要连接等电位的设备与用户沟通确定。
2.4 给排水具体要求
2.4.1 排水管道施工要求:
  • 在排设排水管道前,应先检查原管道是否畅通,安装后应做管口保护。
  • 湿区地面开槽后应先做两遍防水,再排设排水管道。
  • 排水管道应伸出墙地面20cm及以上,原装修低于地面的管道必须做接出处理。
  • 多管并口时应采用Y型斜三通按顺水方向连接安装。
  • 地漏、浴缸、淋浴房的下水管接入具有存水弯的原管道,所有下水管道均具有存水弯的功能。
  • 新老管道大小口套接处,应采用环氧树酯胶密封固定(避免采用硅胶)。
  • 新排设排污管道时,应管路短、转弯少,使污水以最佳流速排至排污立管。
  • 厨房水槽排水管不得暗敷排设。
  • 新排设的排水/排污管应设置Ø50≥12‰、Ø75≥8‰、Ø110≥6‰的排水坡度,在操作方便的位置设置检修口。
  • 原中央地漏不得将浮球阀拆除,中央地漏的外壁不得切开。
2.4.2 给水管道安装要求:
  • 室内主管道不应小于Ø 25管,大于7个配水点以上时应使用Ø 32管(应根据进户主管道规格设置)。
  • 不同材质、不同品牌的给水管道及配件不得混用。
  • 给水管主管道应排设在顶部,再分至墙面配水点。
  • 冷、热水管同槽间距不应小于30mm。
  • 在具有后背板的橱柜后方的水管端头,应采用加长端头,避免安装角阀时发生困难。
  • 淋浴房、浴缸的水管端头出墙应高低、水平一致,根据龙头的间距确定冷、热水管的间距,根据龙头盖板及外丝调节组件确定出墙(贴好瓷砖完成面)的距离。
  • 水管的保修卡应保管完整,及时交给客户。
  • PP-R水管安装后由厂家或施工方负责试压,试压压力值:6-0.8 Mpa,稳压时间应大于60min,压力下降≤0.05 Mpa,并无渗漏为合格。
2.5 新砌墙体具体要求
2.5.1 砌墙要求:
  • 湿区新砌墙体时,底部应做高度150mm-200mm的混凝土防水带,有水暖地暖时应取上限。
  • 轻质砖新砌墙体时底部应用混凝土或红砖做加强基础。
  • 厨、卫等需要挂装橱柜或挂装大质量电器时,应采用红砖砌墙,如采用轻质砌块砖砌墙时,应具有局部固定牢固的措施。
  • 新砌墙体与原墙体及梁底的接触处,应将原粉层凿除。
  • 新砌砖墙应先拉线后砌墙,灰缝均匀饱满,横平竖直,上下错缝,转角搭接。
  • 新砌墙体应垂直、平整,与原墙体连接必须90度或180度(有设计要求时除外)。
  • 新砌墙体的顶部采用斜砖(60度左右)支撑,采用砂浆塞实。
  • 新设门(窗)洞口必须采用过梁加固,过梁搭接区域应在150mm以上,建议使用混凝土过梁。
  • 新砌墙与原混凝土墙体连接时,在原墙预埋拉结钢筋,每隔500-700mm时放置一层,端头作弯钩处理;拉结筋必须固定牢固。
  • 原墙为轻质砖墙或红砖墙体时应有相适应的拉接措施,并视情况设置拉结筋。
  • 新砌墙粉刷之前,将原墙粉刷层凿除120-150mm宽,在新老墙连接处铺上钢丝网。
2.5.2 砂浆粉刷要求:
  • 水泥砂浆应分层粉刷,不可以一次性粉完。
  • 粉刷层厚度大于25mm时需要铺设钢丝网作加强措施。
  • 沙子应为中粗沙,沙子必须与预算中标注的要求相对应,无特殊注明时应为河砂。
  • 沙子应过筛处理,剔除沙中的泥块,含泥量不大于5%。

三、中期阶段施工要求

三、中期阶段施工要求

3.1 强制性要求
3.1.1 木工
  • 木龙骨/木基层需要防火处理。
  • 沿顶木龙骨应使用膨胀钉加固固定,木龙骨交错连接时采用双铁钉固定。
  • 低于2.4m的轻钢龙骨吊顶龙骨,必须可靠连接接地线。
  • 石膏板禁止使用枪钉固定。
3.1.2 泥瓦工
  • 防水涂料施工前,隐蔽工程的管槽必须先填补,表面毛糙不平的应做找平平整处理;检查原墙面表面是否有疏松层,是否空鼓、开裂,是否牢固、平整。
  • 地面防水层在墙砖铺贴后完成,干区地面防水延伸至墙面200mm以上。
  • 水泥/粘结剂应随拌随用,粘结剂中不得掺合水泥、膏料、沙子、胶水等。
  • 淋浴房、敞开式阳台的地砖采用湿铺法铺贴;有地暖管道的卫生间,应整体采用湿铺法铺贴。
3.2 木工施工具体要求
3.2.1 石膏板吊顶/隔墙施工要求:
  • 当地面有地暖并且新建石膏板轻质隔墙时,应先建轻质隔墙,隔墙底部应制作混凝土防水带。
  • 沿顶木龙骨应使用膨胀钉加固固定,木龙骨交错连接时采用双铁钉固定。
  • 木龙骨/木基层需要防火处理。
  • 大于3kg吊灯或设备不得固定在龙骨上,应在原顶面安装预埋件或采取吊挂措施。
  • 低于2.4m的轻钢龙骨吊顶龙骨,必须可靠连接接地线。
  • 石膏板禁止使用枪钉固定。
  • 转角处吊杆应做加固措施,板面应整板套割。
  • 石膏板应在龙骨部位拼接并固定,板与板之间应具有≈5mm的拼接缝,错缝拼接无十字通缝。
  • 石膏板轻质隔墙应内衬多层板(需要与预算匹配,可能会增加费用)。
3.2.2 木制品造型施工要求:
  • 在新砌墙体与卫生、厨房间门洞的门套基层板,应作防潮/隔潮处理。
  • 厨卫门套基层板底部应与地面完成面(或门槛石)预留50mm或以上间隙。
  • 厨卫或与厨卫相邻的门套与门套线底部应与地面完成面(或门槛石)预留2mm或以上间隙。
  • 在地下室或新砌墙体的木作基层板必须做防潮处理,并与地面完成面预留10mm及以上间隙。
  • 有墙、地面湿作业时,应在湿作业完成后开展干作业,或具有湿作业防潮措施。
3.3 泥瓦工具体要求
3.3.1 防水施工要求:
  • 防水涂料施工前,隐蔽工程的管槽必须先填补,表面毛糙不平的应做找平平整处理;检查原墙面表面是否有疏松层,是否空鼓、开裂,是否牢固、平整。
  • 湿区防水高度不应低于8m,防水材料配比正确,涂刷不低于2次。
  • 地面防水层在墙砖铺贴后完成,干区地面防水延伸至墙面200mm以上。
  • 卫生间与开放式阳台必须进行24-48小时的闭水试验,在开始闭水试验前通知监理。
3.3.2 墙地砖铺设要求:
  • 铺贴前先检查原墙是否有空鼓、开裂、疏松、涂层、油污、腻子等情况,以上情况及时处理。
  • 有内保温墙面时,应与客户确认处理方案。
  • 检查瓷砖自身的平整度、色差、质量,不同批次的产品不得混用,如有问题不得擅自施工。
  • 具有瓷砖设计图时需要先排板放样。
  • 水泥/粘结剂应随拌随用,粘结剂中不得掺合其他粘料(水泥)、膏料、沙子、胶水。
  • 使用粘结剂时必须与瓷砖的吸水率相匹配。
  • 大尺寸(边长大于8m)的低吸水率砖建议涂刷背胶。
  • 卫生间大理石门槛、淋浴房挡水条应伸到原墙两侧,采用湿铺法铺贴安装,填实两端缝隙。
  • 在铺贴墙地砖时,应墙砖压地砖,避免地砖压墙砖。
  • 淋浴房、敞开式阳台的地砖采用湿铺法铺贴;有地暖管道的卫生间,应整体采用湿铺法铺贴。
  • 瓷砖的留缝大小必须提前确认,应避免无缝拼接,使用与缝隙大小相匹配的填缝剂。

四、油漆安装阶段施工要求

四、油漆安装阶段

4.1 涂装工作具体要求
4.2.1 批嵌工作技术交底:
  • 原墙顶面腻子的疏松层必须铲除,铲除后应涂刷封闭底剂。
  • 墙顶面批嵌流程:清除墙底→清理墙面→滚刷封闭底剂→墙顶面找平(网格布此时可置于找平石膏或腻子内)→阴阳角调直→二/三度腻子批嵌→打磨→清理浮灰。
  • 门套边、踢脚线处、筒射灯照射的墙面,平直度/平整度应≤2mm,灯带照射的顶面应无明显波浪。
  • 湿区必须使用耐水腻子进行批嵌,再使用防水涂料。
4.2.2 乳胶漆涂刷工作技术交底:
  • 顶部应顺光方向进行涂刷。
  • 必须按要求涂刷底漆。
  • 涂料加水量(尤其是深色漆)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
  • 室内温度低于5℃时或基层未干透时,不得进行涂料或墙纸基膜施工。
  • 底漆涂刷完成后应进行墙面找补工作,找补处打磨后涂刷底漆,再涂刷面漆。
  • 涂刷乳胶漆前应将周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
4.2 卫浴安装
  • 卫浴产品安装前,请先阅读产品或安装说明书,检查产品的完整性(是否有划伤痕或其他缺陷)。
  • 卫浴产品安装后及时调试,调试完成后进行全面保护,不得使用。
  • 保管好产品说明书与保修卡等资料,及时交给客户。
  • 台盆(洗手盆)下水管需要具有存水弯功能,有检修要求时应具备检修功能。
  • 地漏安装前必须先检查管道内有无建筑垃圾,地漏下水口必须与下水管道重叠结合,不可脱离。
4.3 开关插座配电箱安装要求
  • 开关插座安装后施工方必须完成自检,对具有漏保的回路必须每个插座测试检查。
  • 双控开关必须能互相控制。
  • 配电箱各个回路标识正确。

五、设备与窗户安装要求

五、设备安装
5.1 中央空调施工要求:
  • 中央空调内机的排水管道应独立排放,不得接入地漏,如必须接入下水管道时需要制作存水弯。
  • 外机安装位置应通风良好,固定牢固,位于地面时电源线必须套管保护。
  • 内机固定应采用双螺母固定;内机吊杆长度大于300mm以上时应设水平支撑。
  • 中央空调内机安装后,必须对出回风口进行防尘保护,建议做整机保护。
  • 排水管必须设置坡度,无提升泵内机的各排水口处应设置透气管。
5.2 水暖地暖施工要求:
  • 非现浇楼板的地坪应根据质量情况做防水处理,墙角部位应加强涂刷。
  • 原地龙骨的钉孔与原地面的裂缝必须做填补与防水处理。
  • 原地坪平整误差较大时需要先做找平再铺设地暖管道。
  • 卫生间原地面与找平层都需要做防水处理,找平时分集水器下方应制作挡水槛。
  • 厨房、卫生间地暖找平层未做防水施工前,不得作为临时用水点。
  • 地暖精找平层的水平、平整度应≤3mm(2m靠尺),铺设地板时需要咨询厂商要求。
  • 找平层在各区域门口处应留置伸缩缝,保养到一定强度后(7d及以上)再上人施工。
  • 铺设地板前进行找平层预加热处理。
六、铝合金窗/阳光房具体要求
  • 在安装新窗户前,原窗户不应作拆除。
  • 安装新窗户、阳光房前必须对外墙作检查,如有开裂或漏水现象,必须先作修复处理(物业或工队)。
  • 阳光房边框处如有外保温层必须作局部拆除,以防渗漏。
  • 在一楼原地面上方安装阳光房边框时,建议砌筑300mm及以上的红砖/混凝土基础。
  • 新做外窗时,窗户下框应离窗洞基层保持20~30mm的间距,需要用1:3水泥砂浆填实(确定由施工方或安装方填充)。